人肉搜索造孽,进来随着央视的重点关注已被社会各界热炒,但是如果形成一个有效的管理机制一直是一个头疼的问题。
此次,杭州地方立法《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》从一个侧面进行管理,虽然没有严格的细节说明,确实对于人肉搜索进行了一个框架性的实质限定,给杭州的网民和网络应用服务单位上了一个紧箍咒。此举是否能在实名制尚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,既不伤害网民除恶积极性、又效规范人肉搜索,尚待时间的检验!
新闻链接:杭州规定网络谣言散布者最高罚1.5万
散布谣言,捏造事实,诽谤他人者将受到单位最高1.5万元、个人最高5000元的处罚。这是昨天杭州出台的地方立法《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》中所规定的。
《条例》规定,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坚持“保护与管理并重”和“谁主管、谁负责,谁运营、谁负责”的原则。《条例》强化了公民基本权利保障,“下载、复制、查阅”3个环节未列入禁则。
同时,《条例》规定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单位,应当在申领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之前到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审核。若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未尽到相关安全保护责任,不仅将受警告,还将被处以1000-15000元罚款;单位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也将被处以500-5000元罚款,并可能受到6个月以内的停机整顿。
